程序控制公告
 • Quiz 0 閱卷成績已更新。
 • 閱卷時間:3/20(三)12 : 10 - 12 : 40
 • 地點:工學504
 • 本學期分數已公布,僅接受分數上有計算錯誤者,可於 1/25(四)23:59 前聯絡助教確認,逾期不候。
   應考及閱卷相關規定如下,請同學們留意並遵守。
[ 配分規則 ]
1. 各次考試比重依老師網頁公告為準。
2. 若有依規定請假(於考試前寄信老師),比重將依以下兩點規則計算:
     • 期中考前請假:該次考試比重打 8 折再乘該次考試與期中考總分的比值,加至期中考的比重。
     • 期中考(含)後請假:該次考試比重打 8 折再乘該次考試與期末考總分的比值,加至期末考的比重。
3. 若未依規定請假,該次考試將視為缺考,相當於該次考試成績以 0 分計算。
4. 出席各次考試皆可以得到額外的 1 分出席分數(請假視為未出席)。
5. 請假超過 1 次,本學期學期成績最高僅有 60 分。
[ 應考規則 ]
1. 請務必清楚書寫修課班級學號姓名未填寫以上資訊者當次考試出席分數不計
2. 作答時請從答案卷第一面依頁數開始書寫。
3. 請依照題號順序標號及作答,不要跳題號,且字跡至少客觀上可讀,違者將不予以計分;若需答案紙可隨時舉手告知助教領取。
4. 同中原大學考試規則第八條(可參閱本頁面最下方超連結),為避免影響考試公平性,除試題印刷不明、漏頁或錯字,不得舉手向助教詢問解題類問題(如要求解釋題意、確認作答方式等),請自行判斷;各次考試皆不會進行題目講解,若有題目修正或提醒,請注意黑板上公告。
[ 閱卷規則 ]
1. 若閱卷時間已確定,會於考試時公告於黑板,並請於試後自行至本頁面i-learning 確認公告日期。
2. 為了加速閱卷流程,閱卷前會先講解解題方法及配分方式,因此閱卷時僅供配分確認,不接受解題詢問。
3. 閱卷時請出示學生證或相關身分證明以領取考卷,並依黑板標示之題號順序閱卷,閱卷加分會蓋助教專屬章以茲證明,過號之題號不得閱卷。
4. 閱卷結束時請當下確認無誤,並將答案卷交還給收卷助教,若自行放回原本的答案卷堆者,則視為沒有加分。
5. 交還考卷後請立即離開,勿於試場內逗留。
6.非閱卷者請勿進入試場。
7. 禁止任何形式之拍攝、抄錄或帶走試題、答案卷以及助教答案。(違者會請您刪除照片,並且本學期不得閱卷)
8. 禁止拿他人答案卷要自己考卷的分數,並應負責自己考卷之保管責任。
9. 禁止代替他人閱卷。
10. 嚴禁任何舞弊行為,請自重。
11. 禁止拿出筆、橡皮擦、立可帶及手機等容易產生舞弊或違規嫌疑的物品。
12. 閱卷成績請當下確認清楚,結束後除閱卷分數登記錯誤或助教解題有誤外,不接受以任何理由再要求重新閱卷(更動成績)。
[ 額外/換班閱卷規則 ]
1. 額外閱卷僅接受不可抗力之正當理由,如衝堂、喪事… 等;對於個人行程規劃,如打工、回家、聚餐…等理由,一概不接受。
2. 額外閱卷時間不得於表定閱卷時間以後,並需配合改題助教方便之時間,若無法配合則無法提供額外閱卷。
3. 請儘早向助教提出申請並檢附相關證明(須可見姓名、日期、時間),若於表定閱卷後才提出,無論任何理由一概不受理。
4. 換班閱卷之理由要求不需同額外閱卷嚴格,但至少需檢附一個相關證明,並於表定閱卷時間前一天中午 12:00 前填寫換班閱卷之表單。
5. 提醒:聯絡助教或老師時,請主動告知修課班級學號姓名明確描述您的問題或事由,感謝配合。
違反上述任一規則者,助教得拒絕閱卷或閱卷分數不計情節較嚴重者當次考試 0 分計算。
本規則於 民國113年02月26日 修正
如有問題請至 工學 504 洽詢撥打實驗室分機 (03) 265-4118聯絡fb發文助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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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ver give up. Today is hard, tomorrow will be worse, but the day after tomorrow will be sunshine."  ~ Jack 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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